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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发布】关于对禁止进入三环快速路的各类车辆及行人 实行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管理措施的通告于7月1日实施

2016-06-23 常熟交警

关于对禁止进入三环快速路的各类车辆及行人

实行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管理措施的通告

2016/07/1实施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实施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禁止进入快速路行驶的各类车辆及行人进行监测、固定收集违法证据(电子抓拍)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对象

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车辆,载运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各类载货车辆(道路清扫车、轻型厢式载货汽车、执行救援等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

二、禁止通行时间

        每日0时至24时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编号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本通告自2016年7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常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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